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快检测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05-16 15:59:01 浏览次数:63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2022届本科毕业生返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正常答辩工作,并于6月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
二、答辩形式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和学生返校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答辩工作,线上答辩与线下答辩应同质等效,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做好答辩过程材料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三、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包括过程资料提交,论文审核评阅等,均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确定答辩工作计划,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教学秘书于答辩一周前将答辩日程录入系统并导出相应表格,与本单位答辩工作计划一起,加盖公章后送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行政北楼405室),电子稿分别发至:sjjxk@njit.edu.cn(实践教育科)和jxzl@njit.edu.cn(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各教学单位于6月1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单至考试中心(行政北楼208室)。同时提交无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附件1)、二次答辩学生名单(附件3)、延期答辩学生名单(附件7)至教务处实践教育科(行政北楼204室)。
3、各教学单位于6月13日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分类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实践教育科(行政北楼204室)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电子稿发至邮箱sjjxk@njit.edu.cn。
4、各教学单位于6月20日前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电子稿发至邮箱sjjxk@njit.edu.cn。
5、各教学单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档案归档工作,其中指导教师审阅表、评阅教师审阅表、答辩及综合成绩评定表,各单位必须保留纸质稿,其余过程材料存档方式由教学单位自行决定。存档材料需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材料相一致。
四、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
1、提出二次答辩和延期答辩申请的学生,需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审核;
2、参加延期答辩的学生,各教学单位须通知该学生于答辩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
3、为确保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的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对该类学生制定详细的指导安排计划,并于9月12日 前完成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
4、答辩前,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审批及成绩审核表》(附件4),该表由教学单位自行存档。
5、二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及格”与“不及格”,不得随意提高成绩等级。
6、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专业答辩委员会对成绩进行复审,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8)于9月17日前报送考试中心(行政北楼208室)。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建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各教学单位须制定详尽周密的答辩工作计划,并提前告知学生和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3、根据文件规定,做好毕业答辩资格审核,对未达到要求者不予参加答辩。
4、采用线上答辩形式须做好平台测试、管理和维护等技术保障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答辩顺利完成。
5、妥善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实践教育科:张老师86118849 ,贲老师86118087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徐老师86118003
附件1:无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分类汇总表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学生名单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审批及成绩审核表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成绩汇总表
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流程
附件7: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学生名单
附件8: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成绩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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