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末期 检查的通知
作者:快检测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06-08 10:17:05 浏览次数:519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 202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效,切实提升本 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水平和质量,根据《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管理办法》(教务处〔2019〕3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末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院自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 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答辩安排组织情况;文字材料和各类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有无记录和签名;论文是否按顺序装订,材料是否按要求归 档,对毕业设计(论文)初期、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 并对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查:学院评阅与答辩过程的规范性; 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按顺序装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情 况;学院督导检查情况等。 以上各项检查内容的标准参照《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管理办法》(教务处〔2019〕3 号)文件要求。
二、检查安排
6 月 7 日—6 月 16 日(第 16-17 周),各学院分专业按照毕业生人 数的 10-1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如实填写《河南工学院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记录表》(附件 1),同时组织学院抽检专家填写《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意见反馈表》(附件 2)。 教评中心抽查工作另行通知。
三、抽检专家组成
1.学院自查:由各学院指定,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查: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调 各学院主管毕业设计的负责人、教学秘书或教研室主任组成。
四、材料报送
1.《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记录表》和《河 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意见反馈表》复印件;
2.自查报告: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学院评阅与答辩过程是否规范性;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是否按要求归 档;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和过程管理资料填写是否规范、格式是否 统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情况;学院督导检查情况等。
各学院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前将《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督导、检查记录表》、《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意见反馈表》 复印件和毕业设计(论文)末期检查自查报告纸质版报送教评中心评估科,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董蕴华 联系电话:369111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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