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快检测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09-16 17:27:32 浏览次数:1558
各学生培养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2020年,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明确指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2022年8月,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已启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同时与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做好对接,请各学院严格按《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8-317)、《河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校发2018-318)和培养方案,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开始时间 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始时间,原则上不晚于第七学期初。鼓励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开展与学业导师制相结合,让学生更早进入导师科研团队和研究课题,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参与的科研实验室(平台)开放性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等科研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有机结合。 二、选题要求 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题目应有较高的更新率,新选题目比例不低于80%。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力求与科学研究、大创项目训练、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综合应用能力。 学生应一人一题,不允许多位学生同选一个题目。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是一个较大的课题,指导教师须明确大课题下设的具体小课题名称,且小课题之间应有明显的界限和不同的具体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 在教学检查中发现,部分毕业论文存在题目过大等情况,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布置师生开展选题工作,对指导教师拟定的课题逐个进行审核,把好选题关。 三、中期检查 各学院应自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期检查,并将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检。请长假离校、长期不在学校开展论文工作的学生,需要全部纳入中期检查。如检查发现相关情况,应及时通告相关师生,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处理解决。 四、查重检测 根据论文查重检测数据结果中的“重复率”R值,将本科生毕业论文查测结果分为A(R<20%)、B(20%≤R<70%)、C(R≥70%)三类,并按照《河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各学院根据本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提前两周对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本科生毕业论文逐一进行重复率检测。 五、论文盲审 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毕业论文盲审工作,请各学院把握好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论文盲审具体安排见后续详细通知。 六、答辩与定稿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管理文件规定,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委员会,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及成绩评定程序。答辩评委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规范撰写答辩评语。 各学院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构成、答辩分组、准备情况、答辩地点/使用平台(线上形式)等内容报教务处备案,线上答辩的需做好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的采集与存档。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定稿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及报学院备案。 请各学院做好定稿论文的查重及存档工作。 七、成绩评定与推优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构成方式为: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教师评分(20%)+答辩成绩(50%),各部分评分可保留两位小数,最终综合成绩需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成绩对应四个等级:优秀:100~90;良好:89~76;中等:75~60;不及格:59~0。 各学院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综合得分情况,按照学院本届毕业生人数的规定比例(另行通知)推优,学校将进行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八、存档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文件规定做好文档管理。学院(部)教务办应将封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教师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绩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纪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承诺书、正文、查重报告(简版)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汇总表一起整理存档。 根据2022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论文报送工作的要求,2023年将继续报送2023年获得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请各学院务必做好论文的存档工作(论文命名格式为2223_41_10475_专业代码_学号_LW/BS/W_001.doc/docx/pdf/zip,如有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按此规则命名为002),并填写信息平台的论文信息汇总表。如果教育部对论文格式或材料要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工作应提前开始部署,建议在四年本科的第七学期(五年制本科的第九学期)学期初就开始启动。 2.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将过程管理落到实处。 3.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初次集中查重提前至4月15日之前完成;第一次查重未通过的,需在4月25日之前完成复查;答辩工作提前至5月5日之前结束。 4.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组委会评价成绩共同组成。 5.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教师评价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纪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成绩表等表格中的评分标准延用2019年学院报备的本学院专用版评分标准。 6.各学院应采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系统开展毕业论文选题、中期、查重和答辩的全部工作,并按照要求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系统中导出相关文档进行存档。鼓励学院参考“河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制定本专业特色的毕业(设计、创作)格式规范,并自行与相关技术人员联系完成系统设置。 7.请各培养单位对自己负责的主修专业、辅修专业、留学生、函授、自考等学生的毕业论文均严格把关,并做好存档,2023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辅修专业论文报送将由上报学位信息的单位提交。 十、材料报送 1.推优材料(单独打包): (1)《优秀毕业论文评审表》(只提交电子版即可),命名方式:"学生姓名+优秀毕业论文评审表"; (2)《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命名方式:“学院名称+xxxx届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 (3)推优毕业论文文本(只提交电子版即可),命名方式:“学生姓名+学号+学院”。 2.其他材料(在本科动态数据采集时需要以下数据支撑,请慎重填写): (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情况统计分析》(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3.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论文报送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存档终稿论文(设计)及相关支撑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可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系统中统一导出)。 请在答辩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hndxsjk@126.com,纸质盖章版送至行政楼340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商道真 魏聪聪 联系电话:22815652 河南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15日 |
- 附件:【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论文报送材料.zip】
- 附件:【汇总文件.zip】
- 附件:【模板及规范文件.zip】
- 附件:【推优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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